各院系: 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其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我院评选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减免本年度学费100%。本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为8人。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院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请各系根据本系本年度学习成绩,综合考评制定一个最低单科分数线);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四、评选程序: 1.各系召集符合参评对象的学生,向学生说明评选条件; 2.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3.填写《申请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表》,并由各系及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对表格相应测评事项进行打分; 4.各系在12月1日下午5点前统一将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表》、成绩排名单、论文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学工处。 5.学工处审核各系上报参评国家奖学金学生材料,将通过审核的学生按照本年度考试成绩、综合测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8名学生在学院校园网站公示。 6.公示期结束后,学工处组织通过公示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附件:西藏藏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表
西藏藏医学院学工处 2006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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