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通知

    2025年07月08日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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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各部门、附属医院:

    现将自治区《关于做好第二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依据藏政办发〔2025〕6号文件精神)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落实:

    一、申报核心信息

    1.成果时限: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研究报告。

    2.申报主体:第一作者为在藏工作(含本校及自治区驻内地办事机构)或西藏离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的区外委托研究成果(需提供委托证明)可申报。在职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申报(本校科研岗位有职称的领导干部除外)。

    3.材料要求:需提交申报及评审表、资格审查推荐书、成果原件(复印件)5份及电子版光盘,相关表格从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网(www.xzass.org)“社科基金”栏下载。

    二、校内申报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符合通知中关于成果范围、署名规范、学术诚信等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须于2025年7月21日前,将全套材料报送至学校科研技术转移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申报第二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2.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及评审表;

    3.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资格审查和推荐书;

    4.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5.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科研技术转移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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