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米玛应邀就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接受专题采访,深度解读政策核心要义,详细介绍该《实施办法》落地实施后,在赋能学校科研创新、激活内生动力、助推特色学科建设、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与积极作用。
他指出,一是政策迭代优化科研发展环境。新《实施办法》针对性破解痛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明确9大重点产业创新方向,将藏医药研究纳入自治区科技创新核心领域重点支持;全面落实科研机构自主权,覆盖人才引进、项目管理、经费使用全流程;构建覆盖科研全链条的保障体系,政策靶向性显著增强,科研院所“松绑感”持续提升。二是自主权落地激活科研内生动力。《实施办法》赋予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为西藏藏医药大学科研工作带来根本性变化。人才引进方面,学校可自主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成功引进3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科研立项方面,自治区单列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高原特色研究专项,学校5个项目获稳定资助,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年限进一步延长;创新链条方面,政策打通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全环节,“二十五味肺病丸的现代化研究”等项目形成全流程支持闭环,“五味甘露”藏药浴新剂型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藏药新药研发进程大幅提速。三是制度赋能打通成果转化堵点。针对科研成果转化短板,《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打通“从实验室到市场”堵点,通过深
深化赋权改革激励科研人员、完善平台支撑体系、健全产学研用协同机制,推动成果转化提质增效。目前,学校24项成果转化项目中,18项已与企业开展合作,部分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预计2-3年内实现产业化。他强调,学校将持续细化内部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藏医药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更好地服务群众健康需求,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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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尼玛卓嘎(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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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米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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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雪、张天世、董文杰 |